【居屋攻略】增中籤機率必讀3點 買過私樓都可以申請居屋
房委會三個新居屋屋苑接受申請,由3月29日至4月11日晚上7時都可以遞表,要上車就要作好部署,了解遊戲規則,不少人以為曾經買過私樓,或者曾經有業權不能申請,但其實並非如此。我們揀選3大常見問題,協助申請者一次過解難。
Q:買過私樓,可否申請居屋?
A:很多人以為買過私樓就不能申請居屋,但其實是有所誤會,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只要在截止申請日期前的24個月未擁有或與他人擁有香港任何住宅樓宇 (包括臨時協議),或該類樓宇的任何權益,且又合乎其他收入及資產申請資格,便可提出申請。
Q:早年一家人租住公屋,但之前「租者置其屋」買入公屋,如子女想申請居屋,身分是「綠」定「白」?
A:如父母在購入公屋單位時,子女亦有「加名」,即有單位的業權,就不合乎申請資格;但若子女無單位業權,則可以白表身分申請。
Q:填錯資料勿用塗改液?1家4口分4張表係咪最着數?
A:勿以為多填幾份或夫婦分開表可以增加機會,因為任何人士如有重複申請,該人士的所有申請會一律作廢,而已繳的費用亦不會退還。不過如果一家四口的家庭,就可以分為「2+2」的方式,即以每兩人填一份表,以家庭組合申請,提高中籤機會,因為往常白表單身人士申請者較多,競爭激烈。不過緊記家庭組合成員必須18歲或以上,而夫婦不能分開申請。
除了確保支票或本票兑現、截止日期前以指定方式交表,以及白表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要附上相關證件副本等事項之外,表格內資料如有刪改,申請者及相關成員應在刪改處加簽,勿用塗改液等物料塗改。
資料來源:頭條日報